
杨家、张家目前仍未与开发商就搬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报记者吴峻松摄
■“蔡屋围又现牛钉”追踪
蔡屋围“钉子户”蔡珠祥夫妇经过一年多的商谈和对峙,终于与开发商妥协了。对于过千万元的现金补偿结果,蔡珠祥笑着表示:还算满意。作为钉子户,他笑到最后。“我就是要做钉子户。我不怕别人说我是做钉子户”,此前,在局势尚未明朗时,他的妻子张莲好曾非常恼火地说。
前日,蔡屋围剩下的杨先生、张女士的两栋楼成为最后钉子户。对开发商,他们比蔡珠祥夫妇的态度更为强硬。面对罗湖区法院10月26日送达至手中的《行政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两户人家均选择了继续坚守,准备把钉子户做到底。
何为公共利益 双方各执一词
“补偿合理谁愿意做钉子户啊。”昨日,张女士的儿子谢先生说,他昨日已经就法院下发的《裁定书》,向罗湖区法院上交了复议申请书。他表示,法院被申请执行人的主体是张女士,但是他和父亲等人对房产也有份,他认为法院的《裁定书》主体不对。
罗湖区法院在《裁定书》中认为:不及时拆除可能给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人合法权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谢先生认为:“开发商盖楼是为了卖和租的,何来公共利益?开发商建楼也是为了赚钱。”
虽然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局”)今年3月便下发了《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要求蔡珠祥夫妇等钉子户搬离,但是蔡家、杨家、张家均选择了不搬。他们主要的依据是《物权法》,他们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私产,开发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未与他们达成一致补偿协议,便实施局部搬迁,当然不可能得到配合。而他们开出的条件和依据,均是参照周边同等地段新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补偿,或赔钱或者赔楼。
重视媒体效应 钉子户有底气
据记者了解,当蔡珠祥夫妇获得过千万赔偿的消息见报后,深圳各区负责旧城改造拆迁工作的有关人士倍感无奈和恼火,有人士曾抱怨:“以后的拆迁工作还怎么做?”“蔡珠祥的拆迁补偿利用了媒体效应。”前日,谢先生说。他认为在他们与开发商对峙的过程中,诸多媒体报道客观上对“钉子户”与开发商的谈判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10月26日,当杨先生和张女士收到法院的10天内不搬离会强行拆楼的《裁定书》后,他们首先也都想到了媒体,甚至通过蔡珠祥通知诸多记者。谢先生表示,这是《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中国首宗法院要强拆的楼房,在中国有标杆意义。
网友有赞有弹 忧虑影响房价
对于媒体的公开报道,开发商最后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最近不再对外发表看法。有关人士表示,开发商通盘考虑,可能并不过分在意一两户钉子户的赔偿数额。但是,该项目是深圳市旧城改造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商也有难言之隐,拆迁补偿不能让相关部门日后的拆迁工作陷入困局。不仅要用和平方式,让钉子户顺利搬迁,还要有利于日后的旧城改造工作,树立一个开发商提前介入开发改造的成功标杆。如何在诸多利益中找到一个可以公开的、各方均可接受的平衡点,开发商也在苦苦思索。
据反映,当蔡珠祥的赔偿结果公之于众后,的确在蔡屋围已搬迁的住户中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打电话为此向开发商表达不满,有人甚至表示要诉诸法律。
诸多关注深圳楼市的人员,也对此案表示强烈关注。诸多网友在支持钉子户维权行为的同时,也有网友表达了担心:因为开发商毕竟要从此项目赚钱。高昂的拆楼成本,势必会转嫁到后来买楼者身上。在一个又一个钉子户的抬动下,深圳楼市可能因此会长期居高不下。
对此,民间评论员半求认为,不能把普通百姓维权称之为“钉子户”,这有歧视的含义。如果居民对房子拥有合法的产权,他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同意拆除自己的房子。如果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政府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物权法》保障人们对物质财富拥有的合法权利,“钉子户”反映了人们维护物权意识的觉醒。
对钉子户获得巨额赔偿抬高深圳楼价的问题,半求表示,其实如果深圳将所有城中村全部拆除,社会低收入人群居住成本将大幅度提升,服务业消费成本将随之水涨船高,这对深圳才是致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