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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抢劫 被抓判刑三年
(http://www.gznet.com/news/ 2008-02-26 更新时间:11:37)


专题:众志成城抗冻灾

  本报讯 (记者 张广军 通讯员 王坤 朱奎安)昨日,记者获悉,一名在惠河高速公路上抢劫的团伙成员被博罗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警方表示,该团伙的其他成员还在抓捕中。该团伙犯罪成员覃庭,今年24岁,广西人。2007年8月5日凌晨,伙同其他4人在惠河高速公路上抢劫一辆大货车时,被警方开枪击中腿部,当场抓获。

  专抢短暂停靠路边车辆

  据警方介绍,去年上半年,惠河高速公路沿线劫案频发,尤其是惠河高速石坝路段。无一例外的是,持刀劫匪凌晨抢劫的是短暂停靠路边车辆司机的财物。因此,当时警方便开始便衣巡逻伏击。警方介绍说,去年8月5日凌晨1时许,惠州市交警高速二大队治安中队、石坝派出所3名民警带领3名协警在惠河高速公路博罗石坝段12公里处附近伏击时,与劫匪正好相遇。

  抢劫现场被抓同伙逃脱

  当覃庭等4名劫匪正准备抢一辆暂停在路边的大货车时,伏击民警冲出。劫匪随后狂逃,民警开枪示警后,枪击劫匪,覃庭被击中大腿,当场被抓,但其他劫匪则逃脱。

  日前的审判中,覃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其辩护律师则要求法院从轻判处,律师表示,覃是抢劫未遂,也不是主犯,犯罪情节不严重,并且被抓获后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因此要求法院不要判得太重。审理后,法院表示,考虑覃庭犯罪未遂,所以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同时罚款300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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