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东莞风靡一时的自动售货机如今陷入低迷,作为东莞为数不多、专营自动售货机的东莞戈德贸易有限公司更是被天津辰迈实业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退还550台机器,并赔偿190余万元损失。
昨天下午,天津市辰迈实业诉讼代理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天津辰迈起诉东莞戈德追讨550台自动售货机一案,今年1月24日已在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判决仍没有下来。
天津高院:
550台机器归属天津辰迈
前天下午,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多份原始合同以及天津高院民事裁定书的原件,用以证明天津辰迈对东莞戈德的550台自动售货机拥有全部产权。
记者看到,案件其实并不复杂。由于经营不善,天津戈德(甲方)长期拖欠天津辰迈(乙方)借款,双方于2004年12月8日达成“偿还债务协议”。甲方承诺,如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无法还清,则将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7省市的5724台“戈德”自动售货机及保证金全部冲抵债务。
2006年9月8日,天津戈德与天津辰迈签订协议,甲方为向乙方冲抵债务,自2005年9月1日起,将5724台自动售货机的所有权全部转移并抵债归乙方所有,连同出租自动售货机收取的保证金、租金及其他所有费用一并归乙方。
2007年7月26日,天津市高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布放在东莞的550台戈德自动售货机为天津辰迈所有。
天津辰迈:
要求退还机器赔190余万
然而,等李女士找到东莞戈德要求拿回550台自动售货机时,却遭到了拒绝。“我们去了很多次,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还是不把机器还给我们。”
记者看到,在天津戈德破产将自动售货机冲抵给天津辰迈之前,天津戈德和东莞戈德在2006年3月底签订合同,天津戈德将550台自动售货机租给东莞戈德使用9个月,到2006年12月31日为止,保证金16.5万元;双方还约定了折旧费等项目。
等到2007年初,天津戈德的这批自动售货机已经归天津辰迈所有。但东莞戈德面对法院的裁定却视而不见。去年8月23日,东莞戈德被告上东莞市人民法院,今年1月24日一审开庭。
东莞戈德:
法院判我还我肯定马上还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东莞戈德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寿江,对于天津辰迈起诉一事,他表示,确实有这个事情,目前他也在等着法院判决下来。
“这550台机器确实不是我的,是我租来的;但是在天津戈德破产之后,有三四批人都找到我,来问我要这些机器,我不知道应该交给谁;另外,这些机器我交了保证金,退还机器,我这些保证金问谁要?”吴寿江解释,因为以上两点,他才一直没有交还机器。“如果法院现在判我该把机器交给天津辰迈,那我马上就把机器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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